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 ||
日期 | 2015-12-01 | 會期 | 8屆8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1人,鑑於早期山坡地開發法規過於簡要且缺乏明確的規定以致衍伸出諸多後遺症。有民眾陳情其社區供水系統早年為建設公司所設,但卻未將供水設備移交予社區,及至建商財務發生危機,供社區使用的自來水設備所座落的土地、機房反遭法拍。造成如今社區供水系統權責不清;欠缺供水系統線圖造成維修不易;管線漏水問題逐年惡化,粗估年漏水高達50萬度;地基含水量過高業已造成擋土牆崩塌、道路崩落等情事,嚴重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據悉全台共1,046件「老丙建」的大型住宅區,主管機關實有了解潛在問題之必要。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水利署普查全台雷同的案件並與相關單位研議對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羅明才(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羅明才 | ||
聯署提案 | 張嘉郡; 盧嘉辰; 王育敏; 江惠貞; 楊玉欣; 陳鎮湘; 徐志榮; 蔡正元; 陳根德; 蘇清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