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第4次會議 | ||
日期 | 2015-10-13 | 會期 | 8屆8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針對政府閒置公共無線頻譜資源,至今未予開放高頻短波廣播執照乙事,基於無線電波本應屬於全民共享之公共財,並非政府獨占的財產,既然政府未規劃使用,就應基於開放原則,提供人民公平接近使用。加以,憲法亦有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本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更滿足人民知的權利。爰此,鑑於短波無線廣播為人民言論自由之重要載具,建請行政院應考量過去宣揚自由民主、長期推動言論自由之立場,責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制定「短波頻譜釋出及管理規則」,並將短波頻道提供予人民申設電台及增列高頻短波廣播電台納入電台免設置許可項目中。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賴振昌(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賴振昌; 葉津鈴; 周倪安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