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7-1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鑑於醫療技術日新月異,有些病患選擇採用新科技之手術方式,其具有傷口小、手術時間短,其復原期也短之優點,然目前迄今僅部分新科技醫療技術納入健保,造成病患、醫院與健保體系三輸之局面!考量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依法辦理新醫療技術相關業務,為利民眾醫療權益,爰建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應要求醫療院所落實申報自費項目,對於已完成醫療科技評估項目結果未納入支付項目者,應俟醫療機構技術成熟或合乎成本效益後,即再次辦理醫療科技評估,研議納入支付標準。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宜民 | ||
聯署提案 | 蔣萬安; 王育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