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7-1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監察院於101年正式糾正經濟部以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其主文明確揭示「經濟部(含所屬能源局)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任由汽電共生業者以高價售電予該公司,再向其購買廉價電力;又該公司無視市場利率已大幅降低,迄未與民營電廠完成費率之調降,且與民營發電業者簽訂之合約諸多內容違反相關規定,致業者獲取不當之利潤」,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民營電廠購電價格合理化修約的過程與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王惠美; 張麗善; 廖國棟 | ||
聯署提案 | 蔡培慧; 蘇治芬; 蘇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