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
日期 2016-07-05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十一、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2人,現行建築法第77條之2規定:對於申請提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室內裝修或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但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時,應經審查許可,中央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惟近年來許多民間建築裝修業者或因擅為格局設計,或者專業知識欠缺,屢發生破壞主要結構之行為,罔顧建築物安全。鑑此,本法條所定之審查專業技術團體允宜再增納消防設備及建築結構等專業領域人員,以更嚴謹之審查內容規範室內裝修申請案件,務期建築物之安全無虞。爰此,建請內政部營建署速研擬增修建築法第77條之2條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施義芳(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施義芳
聯署提案 陳明文; 洪宗熠; 吳焜裕; 蘇治芬; 鄭寶清; 徐國勇; 余宛如; 蘇震清; 張宏陸; 黃偉哲; 李麗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