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經濟兩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 ||
日期 | 2016-07-04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基於國營事業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5年來投資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11.11億美元(約新台幣357億元,占總持股25%),而該廠至今還無法點火生產,卻發生排放廢污水,導致河川污染,遭越南政府要求賠償新台幣161億元(5億美元,中鋼公司依投資比例賠償新台幣40億元)的破壞國家形象事件,爰要求經濟部國營會,責成所屬國營事業,自民國106年度起,依照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之規定,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余宛如 | ||
聯署提案 | 王榮璋; 施義芳; 徐國勇; 江永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