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6-27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我國現行國籍法中,對於外籍配偶歸化需財力證明之規定,其實就是一種歧視的作法,認定外配來台皆為經濟弱勢、或必定有假結婚疑慮;若我國真正要落實反歧視精神,就應一併修法刪除,讓所有外配未來歸化時都不需檢附財力證明,使陸配與外配規範一致,彰顯我國針對外籍配偶入籍申請程序,不再有歧視性之規範,陸配也不因免財力證明「優待」,就要求其領證年限必須延長。建請行政院基於族群平等、反階級歧視之立場,研議國籍法中刪除外配歸化需財力證明之相關規範。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黃昭順; 林麗蟬; 陳超明; 徐榛蔚; 陳怡潔; 孔文吉; 張麗善; 許淑華; 李彥秀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