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5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2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部分工時勞工,不論在薪資、休假、退休、福利、職災保護以及工會的保障,一般而言皆比全時勞工低,加上法律規範不足,目前勞動部僅訂有「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勞資糾紛動輒以「函釋」處理,不僅前後不一,勞雇雙方皆難以適從,導致部分工時勞工勞動力一直存在被剝削的狀態,不僅無法充分發揮部分工時給予勞工選擇權和擴大就業的長處,也是從事部分工時勞工人數最多的年輕學子對政府不滿的最大來源。為此,爰請勞動部將部分工時予以法制化,提出訂定「部分工時法」之時程。在完成部分工時法制化之前,請依照對象別(學生、家庭主婦、身障者等)、業務別等檢視並修訂「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不足和不合理之處。請在兩個月內完成修訂,以供勞雇雙方參考、使用,並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曼麗 | ||
聯署提案 | 吳玉琴; 林靜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