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1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行政院已選定花東地區為示範地區,103年10月核定「花東產業六級化發展方案」,將充分運用花東1級產業之發展優勢與2、3級產業之發展契機,強化產業6級化(1級2級3級)之合作鏈結發展,將透過觀光休閒、有機農業、文化創意等重點產業合作加值鏈結發展,提供美好的旅遊生活體驗及特色商品(如保健作物食品、手工藝品等高附加價值商品),吸引民眾到花東旅遊,購買花東特色商品,以達到增加所得、創造就業及利潤共享之目標。然原住民族固有之傳統語言文化、部落的產業經濟活動等,均與一般漢人不同,為避免花東產業六級化政策無法符合原住民族文化及產業型態,反致原住民傳統文化受到侵奪,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於3個月內共同制定出專屬原住民族的產業政策,協助原住民及部落的有機農業、商品行銷、觀光產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廖國棟; 林岱樺; 黃偉哲; 張麗善; 孔文吉; 王惠美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