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06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台灣電力公司目前在宜蘭大南澳地區執行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第一階段(2005年至2017年)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此舉引發宜蘭大南澳當地居民,尤其是南澳鄉當地泰雅族人的不安與恐懼。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精神:「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台灣電力公司不應在未與當地原住民族人諮詢的情況下進行「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目前應立即停止宜蘭大南澳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並取得當地居民與族人同意後再進行相關調查,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顯未善盡監督之責,請經濟部嚴格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及所屬單位應遵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辦理。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孔文吉 | ||
聯署提案 | 黃偉哲; 廖國棟; 王惠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