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06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經濟部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即將接下國艦國造的任務,國艦國造是很明確的國防產業重點,但以2015年的油彈補給艦為例,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設計後雖然就交給台船公司,可是交給台船公司以後,因為不符使用而有50%變更設計,造成台船公司工期延宕,故賠償7億元,突顯出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設計以營利事業為導向,以設計為主,卻未與船廠的施工設計緊密溝通協調及配合,爰建請船舶暨海洋研發中心於1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內容為針對船艦的規劃、設計到建造及船艦功能性如何確切掌握相關資訊,並於每個階段及驗證過程均以嚴謹慎重態度審視查驗,作出完善計畫報告。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張麗善; 廖國棟 | ||
聯署提案 | 孔文吉; 王惠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