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6-06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台灣電力公司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睦鄰工作要點」,向民間電廠購電時,須提供一定比例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以下簡稱促協金)予民營電廠,並由民營電廠自行檢討運用。但對於民營電廠自台電公司收取的促協金有否妥善使用並無法有效監督,爰要求經濟部督促台電公司與民營電廠合約中關於促協金的給付部分,研擬修約可行性,並於2週內提出報告,以便落實促協金的設置目的。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蘇治芬 | ||
聯署提案 |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賴瑞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