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
日期 | 2016-06-01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依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及1967年12月14日聯合國「領域庇護宣言」,難民為避免人為迫害,享有尋求他國庇護之權利,各國應尊重給予難民之庇護。惟台灣地小人稠,我國政府與民間機構容納大量、緊急國際難民能力是否充足,應事先詳細評估,並研擬未來難民入境後其醫療、就學、就業、申請長期居(停)留資格、文化差異適應、宗教信仰維護、生活適應等各項因應方案,避免國內整體社會資源運用失衡,造成嚴重社會問題。日前歐盟各國收容敘利亞難民之前例,可供我國政府參考借鏡。據此內政部應會同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具各項配套方案之評估報告,於一個月內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黃昭順; 林麗蟬; 徐榛蔚; 陳超明; 楊鎮浯; 江啟臣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