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26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5月25日召開記者會做出未來國家公園不得採礦的政策宣誓,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過去有兩次函覆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表示,礦業用地續租案如屬延續租用,且實際採礦範圍無擴大或變動情形,則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89年也提到「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並未規定探礦、採礦及其擴大工程之展延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據此,所有開採中的礦權於依礦業法展限時都不用環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於105年底前檢討廢止並儘速修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1條第1款規定,要求探礦、採礦及其擴大工程之展延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淑芬 | ||
聯署提案 | 吳焜裕; 陳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