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25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104年12月1日通過附帶決議如下:「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除需經營面積高達42公頃之原住民族文化園區,負有專業原住民族文化之社教功能外,另需負責全國29座原住民族文化(物)館之輔導與評鑑、原住民族傳統樂舞典藏、保存與展演、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與傳統建築之保存與整建等重要且繁重之業務。鑒於原住民族文化保存及發展工作刻不容緩,而行政院僅核定該中心「3個業務單位、2個輔助單位;編制員額50人、預算員額24人」之編制,難以因應原住民族文化之多元性與多樣性業務之需求,亦無法有效發揮組織功能,爰決議: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之組織編制員額應與其他館所衡平,編制員額應至少50人、實際預算員額34人,相關員額增列之人事費,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配合編列。」,惟行政院仍維持原預算員額,亦即僅核定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職員預算員額為24人,完全漠視本院要求實際預算員額34人的決議,爰預算員額為34人之決議,建請人事行政總處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通盤檢討,核配合理之預算員額。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黃昭順; 陳超明; 林麗蟬; 鄭天財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