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 ||
日期 | 2016-05-24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1人臨時提案,認為我國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遭日本扣船,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確指出沖之鳥不符合島嶼定位,且日本以興建9平方公尺(約兩張桌球桌)之堤坊設施主張其專屬經濟區,歷經三十年從未獲得國際支持。因此,既然日本違背國際公約在先,為捍衛我國漁民權益,拒絕繳付保釋金的無理默契,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據理力爭、嚴正交涉,向日本追討漁民贖金的返還,並要求日本道歉,以在國際強烈宣告我方護漁的立場。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賴士葆(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賴士葆 | ||
聯署提案 | 蔣萬安; 曾銘宗; 陳雪生; 徐榛蔚; 張麗善; 李彥秀 ; 陳宜民; 簡東明; 林麗蟬; 羅明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