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5-23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橫向國道包括2號、4號、6號、8號及10號當初設置目的是聯絡偏遠地區及城際間之橫向交通運輸,以填補各縣市公路及大眾運輸之不足,自通車以來未收取通行費,已成用路人開車習慣。102年10月3日交通部高速公路管理局列席交通委員會承諾,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實施之配套,前2年橫向國道暫時不收費,2年後通盤檢討費率方案包括費率、免費里程、橫向國道收費。然新任交通部部長突然宣布橫向國道將收費,決策倉促草率,不思考縣市公路網及大眾運輸長期不足情形,民眾被迫以國道作為跨縣市的短程運輸道路,交通部應思考如何加速公路及快速道路的規劃及建設,保障地方民眾行的權益。基於苦民所苦,為民眾看緊荷包,爰要求交通部應在橫向國道相關縣市召開多場公聽會廣納地方民意,高公局應在相關縣市作民意調查,在未獲得多數民意支持前,交通部不應實施橫向國道收費,維持橫向國道免收費措施。
發言委員 林德福
葉宜津
陳歐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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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陳雪生; 鄭天財; 趙正宇; 鄭運鵬; 顏寬恒; 葉宜津; 鄭寶清; 簡東明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