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19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目前學產基金之經營中,由於學產地之區位與學產基金招商能力之限制,長期存在學產地遭閒置的狀況,迄今全台各地仍有一百餘公頃之學產地之閒置。然而,學產基金與學產地之運用除創造收益之外,亦肩負協助教育發展功能,此外,為提升學產地活化的效率,教育部應積極與地方政府展開合作與討論,針對閒置學產地部分進行通盤考量,必要時亦得依相關辦法提供將長期閒置土地做為發展教育、體育、青年發展之用,如運動設施和實驗教育興學所需,充分發揮學產地功能,並創造學產地之再利用可能。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黃國書 | ||
聯署提案 | 許智傑; 何欣純; 張廖萬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