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11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據查,「德翔臺北」貨輪於新北市石門外海擱淺並造成海洋污染一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105)年3月10日起以「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第二級)啟動海污緊急應變機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根據該機制主責督導並協調相關機關監督船東執行油污染應變。惟現階段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責「生態損失」部分,僅委託海洋大學辦理海域生態影響評估,且該區域生態損失之賠償(涉及船東賠償漁民損失和船東賠償國家損失兩大區塊)、生態復原事宜皆未能有確切作為,其組織分工也亟待商榷、檢討。針對現階段迫切的「生態復育」更未提出計畫、具體目標、執行方案時程表。據上,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於一個月內針對「生態損失」、「生態復育」、「生態賠償」三面向重新檢討現行職權劃分與執行方針,研議(一)海洋生態受損裁罰與賠償標準;(二)該案「生態復育」具體目標與相關時程規劃。針對前述要求應提出相關報告,並提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靜儀 ; 林淑芬 | ||
聯署提案 | 吳玉琴; 陳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