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 ||
日期 | 2016-05-1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六、本院委員羅明才、陳雪生等19人臨時提案,鑑於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宣布三月一日起調漲水價,然其所涉及區域尚包含新北市新店區、永和區、中和區、三重區與汐止區,對此新北市的民意代表完全沒有管道可以監督台北市政府的決議,更完全違反民主憲政體制下的制衡原則(checks and balances)。此外,台北市下設自來水事業處亦不符合<地方制度法>第18條所明定直轄市之自治事項。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立即要求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收歸台灣自來水公司,以統一自來水供應與調配水資源之管轄權。或是重新檢討行政區劃分,將北水處其他非位於台北市的供水區域一併納入台北市,以符合民主憲政體制下的制衡原則。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羅明才(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羅明才; 陳雪生 | ||
聯署提案 | 賴士葆; 江永昌; 林德福; 盧秀燕; 蔣萬安; 費鴻泰; 林麗蟬; 李鴻鈞; 許毓仁; 簡東明; 曾銘宗; 馬文君; 張麗善; 陳宜民; 徐榛蔚; 鄭天財; 周陳秀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