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05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中央研究院與浩鼎案的風暴未解,現又傳出準部長之親屬持有相關股份,為健全利益迴避規範,要求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轉投資事業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一)設有技術移轉中心進行及監督技術之移轉者,部分研究人員之研究報告,可能隱藏具有價值之研究成果,嗣設立衍生公司時提出關鍵技術,恐涉及研究倫理與道德,應訂定完善之技術移轉規範、利益迴避辦法及員工工作規範等,以免員工利用政府及相關既有研究資源與研究成果,變相轉為個人之財富。(二)各該財團法人應遵循利益迴避,各該財團法人政府代表之董事、監察人、政府核派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且政府代表之董事、監察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三)各該財團法人之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如有更換時,須於1個月內將新任人員之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資料(學、經歷)、薪酬、福利(各名義之獎金及補貼等)相關資料函送立法院,以利國會監督。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廖國棟; 張麗善; 王惠美; 黃偉哲; 林德福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