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5-05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對於日本籍公務船於沖之鳥礁之公海海域強扣我國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對我漁民上銬脫衣檢查並強索170萬元保證金,違反海洋法公約公海自由,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立法院朝野黨團已簽署共同聲明,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對於日本政府於公海上多次強扣我漁船,危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已嚴重影響雙方關係之正面發展。對此,馬總統已指示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遠洋巡護船「巡護九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訓練船「漁訓二號」及海軍康定級(拉法葉)巡防艦,所組成之中華民國護漁船隊一定進入沖之鳥礁200浬範圍內保護我國作業漁船安全,因時值我國新舊政府接替時期,爰要求新政府必須納入每年公海巡護重點海域,持續執行「沖之鳥礁附近之公海巡護任務(200浬範圍海域護漁任務)」,以貫徹捍衛我國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使命、維護中華民國國格尊嚴。
發言委員 廖國棟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廖國棟; 王惠美; 張麗善; 黃偉哲; 林德福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