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5-05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關於「沖之鳥礁」之事件,因我國與日方認知不同,日本逕自定義「沖之鳥礁」為「島」,並在公海扣捕我國漁船及強索保證金,其行為已違法擴權。我國應要求日方返還保證金、賠償漁具漁獲之損失以及正式向我方道歉,以捍衛我國漁民權益及立場。爰此,請外交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2週內提出,確保我國漁民之航行及捕魚權益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查。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邱志偉; 黃偉哲
聯署提案 蔡培慧; 徐永明; 王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