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5-04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須面對各種突發狀況,若使用警械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可能面臨業務過失之刑責以及民事賠償訴訟。多年來警察用槍爭議層出不窮,警察擔心動輒得咎,對於槍械使用多有顧慮,已造成第一線員警執法困擾。建請內政部研議設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警械,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擬具鑑定報告,提供檢察官、法官作為釐清案情之參考依據。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麗蟬; 黃昭順; 徐榛蔚; 楊鎮浯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