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28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ILO為了確立部分工時保護法制,以杜絕部分工時勞動者經常受到的不當差別待遇,於1994年通過第175號部分工時勞動公約明確揭示,對於部分工時者勞動權的保障、確立部分工時與全時勞工平等待遇原則,以及保障部分工時勞工之就業型態自由選擇權。查亞洲鄰近國家日本與韓國亦依據上述公約原則,分別訂定部分工時勞動法及定期契約與部分工時勞工保護法。為了保障國內部分工時勞動者權益,避免成為景氣變動時調整人力的對象,容易受到「用完即丟」的不當待遇,爰要求勞動部應於一年內提出部分工時勞工保護法。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淑芬 | ||
聯署提案 | 黃秀芳; 陳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