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
日期 |
2016-04-25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104年12月30日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3項公告,要求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並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教育部應將相關執行計畫、預算編列、執行成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書面報告。 |
發言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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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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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邱志偉; 蘇震清; 林岱樺; 王惠美; 黃偉哲; 鍾佳濱 |
聯署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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