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2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現行幼童車(俗稱:娃娃車)管理規範,僅有《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規定「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第五條規定「幼兒園之幼童專用車,其車型、規格、安全設備(含滅火器)及其他設施設備,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意即除10年規範外,國內娃娃車在車輛硬體上並無特別因應幼兒需求訂定專法管理。爰要求主管機關交通部應會同教育部共同研擬幼童車的管理專法,並且就取消車齡10年限制對行車安全之影響作完整的評估報告,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蔣萬安; 王育敏 | ||
聯署提案 | 李彥秀 ; 吳焜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