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2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兒童玩具商品經常發生化學成分不合格的情形,即使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其不合格率仍持續偏高,為讓消費者享有足資辨識玩具材質優劣、毒性風險危害的資訊,並有助於垃圾分類回收,爰要求經濟部應立即檢討兒童玩具及用品之管理措施,並於完成檢討改善之前,修訂「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要求業者明確標示材料或成分,比如所使用塑膠及其添加劑(如塑化劑、安定劑等)的化學名稱。 | ||
發言委員 | 林淑芬(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淑芬 | ||
聯署提案 | 劉建國; 陳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