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4-20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有鑑於公路法第63條如修正取消所有車輛之車齡限制,在我國把關車輛安全性之相關配套機制未充分落實之情況下,貿然取消幼童專用車、學生交通車等之車齡限制,形同讓兒少暴露在風險中,嚴重威脅其乘車安全。爰建請交通部會同教育部、法務部、幼保團體、兒福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等,針對公路法第63條第一項有關取消車齡限制之修正條文,研商排除幼童專用車、學生交通車、補習班或安親班接送車之適用;交通部另應於六個月內會同教育部、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比照先進國家標準,針對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之出廠規格、兒童保護裝置、車體安全性、保養頻率、保養廠規格、檢驗項目、檢驗頻率等,研擬更安全之規範,以確保兒童交通安全。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王育敏
聯署提案 蔣萬安; 李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