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4-20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建請衛生福利部針對兒童遊戲安全設施(遊樂場)研議相關專法,並檢討「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內容。說明:(一)依據聯合國兒童人權宣言,擁有遊戲權是兒童基本權利,且遊戲場在兒童成長過程中有重要之地位。從國際至國內對兒童安全權益極為重視,但維護兒童安全之權責過於分散,鑒於有效積極維護兒童之遊戲安全,以減少兒童使用遊戲設施之事故傷害,是政府所必須重視之議題,以為提供社會大眾、孩童有安心、優質之遊樂環境。(二)依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第2條規定,兒童定義為12歲以下。其次,依據第7條第2項規定本法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負責主管兒童福利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相關事宜外,也明定兒童福利措施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故有關於「兒童」權益保障之全部措施、政策應回歸衛生福利部統籌辦理,避免機關權責散落不一。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李彥秀
聯署提案 蔣萬安; 陳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