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4-20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建請經濟部針對百貨公司、大賣場附設及專營之兒童遊戲安全設施(遊樂場)之內容與規範,於二週內提供現有管理資料,並於二個月內提供相關評估與檢討報告,應包含過去三年列管辦法與稽查方向及紀錄。說明:(一)依據聯合國兒童人權宣言,擁有遊戲權是兒童基本權利,且遊戲場在兒童成長過程中有重要之地位。從國際至國內對兒童安全權益極為重視,但維護兒童安全之權責過於分散,鑒於有效積極維護兒童之遊戲安全,以減少兒童使用遊戲設施之事故傷害,是政府所必須重視之議題,以為提供社會大眾、孩童有安心、優質之遊樂環境。(二)經濟部為營利事業單位主管機關,對於附設之兒童遊戲安全設施(遊樂場)應積極主動、嚴加管理,是故保障兒童遊戲權益之安全,為主管機關單位之責。
發言委員 李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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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李彥秀
聯署提案 陳宜民; 蔣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