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2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經濟部辦理「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計畫」,其獎勵辦法第18條明確要求「優先考量國產化原則,於示範風場建置兩部符合第四條規格要求之國產化成品之示範機組」及「國營事業獲選為受獎勵人,為採用國產化成品為示範機組,得提出延長工作期程申請」。台電公司於101年10月依據上開辦法向經濟部申請並獲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繼於104年6月提出「離岸風力示範機組國產化執行計畫書」,由經濟部工業局審查通過。惟查新能風電公司申請進口之中國製風力發電機組,並於進口後由經濟部標準局執行測試驗證達CLASS1A之最高等級,已符合我國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計畫所要求之示範風機規格。然經濟部對其相關合約於關鍵技術之授權、圖說交付等攸關國產化事宜權責未盡明瞭,爰要求經濟部所屬機關應立即檢討對建立審核相關案件之作業程序,以確保我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之關鍵技術、機組國產、海事工程能力與在地產業鏈得以依計畫實現。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管碧玲; 蘇治芬; 蘇震清; 黃偉哲; 邱志偉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