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4-18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關政府所屬之公營事業及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之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依行政院104年12月17日之院授人組字第1040054940號函,其負責人及經理人之人事案併予限制,限制時間為105年1月22日起至105年5月20日,因此有關交通部所屬之上述事業,負責人及經理人於105年1月22日前屆滿68歲而延任者,或於105年1月22日後屆滿68歲而未簽請行政院同意延任者,應追回自其年滿68歲日起後所領之薪資及報酬。 | ||
發言委員 | 鄭運鵬(1次) 林俊憲(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鄭運鵬; 鄭寶清; 葉宜津; 蕭美琴; 趙正宇; 林俊憲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