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4-11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1年公告、93及99年修正「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以期能有效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該計畫執行期程自91年至96年底,總計編列預算4億0,663萬餘元,補助地方政府執行計畫,並發放造林獎勵金,此尚不包括執行占用排除之相關訴訟費用及政府造林費用。然而,實施迄今,仍未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其中公有山坡地超限利用占用者,係目前所面臨難以執行之處。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超限利用公有山坡地之占用人,研議訂定更為妥適及周延之行政措施,以期能有效處理此部分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邱議瑩; 林岱樺; 黃偉哲; 邱志偉; 蕭美琴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