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31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根據規定,國軍人員服現役期間,如有疑似罹患精神疾病之患者,赴國防部所屬各國軍(總)醫院接受診治,倘經診斷符合「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載示之精神系統病傷,即可辦理停役程序。惟目前停役離營後,並無轉知衛生醫療體系列管追蹤之規定,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爰此,要求國防部於2週內會同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役政署等相關單位共同研商人員停役及退伍後,是否通知戶籍地衛生主管機關,繼續給予醫療協助及社會關懷。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江啟臣; 陳亭妃; 劉世芳;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呂玉玲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