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3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現行「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自民國93年修訂後,連同此次的德翔台北貨輪案共有四次的重大貨輪漏油案,但從未因災害發生做事後檢討,十三年來沒做任何修訂。上月底(二月)在澎湖發生的雲海號貨輪擱淺事件,因污染分級於第一級,使得地方政府跟海岸管理機關權責傾軋、不清。本席認為油輪擱淺涉及專業救難、設備人力調度、各單位部會的統合協調、海洋氣象、地形瞭解掌握、語言溝通、以及油污處理技術等等,應於事件發生之初就由環保署介入統籌指揮協調,而不是分級結束就將指揮處理交給地方政府及海岸管理機關互踢皮球。爰此,本席要求環保署應該重新檢討「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並將環保署列入第一級污染事件的指揮統籌單位,將整個計畫重新 研擬修訂。並於事件告一段落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蔣萬安 | ||
聯署提案 | 陳宜民; 李彥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