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28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電動自行車是「自行車」的一種,依現行法令被歸為「慢車」,故無需戴安全帽,但電動自行車在速度上較一般自行車快上許多,行駛在道路上仍有一定的危險性,尤其近年來蔚為風潮,交通事故頻傳,發生件數與死傷人數均快速增加,為了保障駕駛者自身的安全,實在有必要規範配戴安全帽,爰此,要求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修訂,另建請積極研議規範電動自行車改為機車管理,並檢討相關法令,以完善對電動自行車之管理。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李昆澤; 趙正宇; 陳素月; 鄭天財; 劉櫂豪; 葉宜津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