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28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經濟部目前已通過104年上半年電價調整方案,鑑於近日出現要求暫停實施說法,為要求政府施政應守法、尊重立法院決議且立法不干預行政,以維護全國民眾權益,基於下列原由:(一)104年1月20日經立法院院會審查通過「電價計算公式」,明定影響電價之因子包含燃料成本、用人費用、維護費用、稅捐及規費、利息與折舊、其他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收入、綠色電價收入及合理利潤等;(二)本次調降電價是依照上列公式第3次調整,104年4月1日及同年10月1日的2次電價調整都是依照公式計算後調降電價。而且依照公式計算,105年4月1日起全國電價應調降9.56%,預估一般家庭用戶每月約可減少72元電費支出、一般小商家每月約可減少518元電費支出;(三)且本次已就104年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之340.72億元部分,用於平穩電價,以因應國際燃料價格大幅波動之影響,減緩對電價之衝擊,維持物價及總體經濟之穩定;(四)鑑於電價公式及運作機制是依照立法院院會審查通過,且本次調降電價是「經濟部電價審議會」的專家、學者及工總、商總、消費者團體代表共同審查通過的結果。臨時喊停不僅是不尊重專業,更是不尊重立法院院會的決議。嚴重行政干預、損害民眾權益。爰要求經濟部應依據立法院院會決議來執行本次電價調整機制,如期執行本次4月1日調降電價事宜。 | ||
發言委員 | 陳明文(1次) 王惠美 |
發言紀錄 | PDF檔、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廖國棟; 孔文吉; 王惠美; 張麗善; 黃昭順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