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3-28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為貫徹年度預算審查把關機制,避免少數不肖人士藉口個案需要,因而將勞務、財務採購動輒以跨「長年度」方式招標執行,形同架空後續行政主管及立法院預算審查權限,爰要求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就勞務、財務採購案件其合約(含擴充)年限,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若確有例外之必要者,應先公開徵求學術機構評估,並由經濟部核定後,報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同意者,始得例外。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廖國棟; 王惠美; 林岱樺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