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3-24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水利法第二條明文「水為天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惟我國因歷史因素,水權所有者不一,且多數集中於水利會。造成現行自來水公司購水時,因成本差異過大使售價受到連動,影響使用者權益。爰要求經濟部2週內主動進行跨部會聯繫,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水權及水費問題,並提出報告,以維公益。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蘇治芬; 黃偉哲; 蘇震清; 邱議瑩; 王惠美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