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2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乃為確保核能電廠除役工作暨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工作之經費,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設置之特種非營業基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原應依法提撥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卻利用該辦法第14條長期借支虧空該基金,在2011年之前竟曾借支超過2,000億元,後雖因立法院決議開始逐年攤還,卻仍每年以借還方式美化會計帳,除102年外實質每年償還金額不到千分之一,迄今累計淨值2,768.64億元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借支仍達1,799.73億元,占約65%,如今核一廠、核二廠皆有提早因燃料棒無法移除而提早除役的問題,應及早因應。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5年內降低借貸比率至基金總額60%以下,以確保核電廠除役及核廢處置經費。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徐永明 | ||
聯署提案 | 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