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23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機關首長為國攬才,邀請不同管道及方式延攬人才進入政府體系服務,以協助提供首長決策性、機密性、公共關係性等專業意見作為國家大政方針之決策,惟依據銓敘部92年3月間公布之「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機要人員之設置,係為使機關長官得以進用少量未具任用資格之人員,處理較屬機密且重要之事務,該等人員因經常須代表機關長官對外聯繫、溝通或協調,為避免外界產生機要人員職務層級過低,代表性不足等質疑...,。」,爰建請銓敘部研究修正「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四條,以放寬機關參事、研究委員職務得以機要人員進用,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九條任用資格限制。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段宜康; 周春米; 顧立雄; 尤美女; 蔡易餘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