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21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現行《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2款明文規定,「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排定之」,由於法對協商未果如何處置並無明文規定,因此雇主往往以人手不足為由,拒絕勞工申請特休,遂成為訴訟紛爭根源。故要求勞動部針對「特別休假若勞雇雙方無法協商」,後續處理方式制訂規範,以落實特別休假制度。並且將「事業單位是否落實執行勞動基準法規定之特別休假」納入勞動檢查項目,對於特休申請日數或人數比例過低的事業單位請其改善,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
發言委員 | 蔣萬安(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蔣萬安 | ||
聯署提案 | 李彥秀 ; 王育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