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過程倉促。未全面考量中央機關設置與行政資源分配之合理性;且有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虞。根據海巡署提供資料,審議中之海洋委員會編制員額237人。其中綜合規劃處、海域安全處、通電資訊處、法規會、秘書室人員,全部由原海巡署人員轉任,計155人之多。顯見行政院並未對設立海洋委員會,妥善配套規劃;實不宜自今(105)年7月4日草率施行。行政院在重新通盤檢討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之職掌、功能及行政資源配置前,應暫緩組織法之施行。說明:(一)海洋委員會編制員額237人,目前規劃配置情形如下:組設∕編制數 會本部∕22綜合規劃處∕21海洋資源處∕20海域安全處∕28科技文教處∕20國際發展處∕20通電資訊處∕27秘書室∕20法規會∕8人事處∕20主計處∕23政風處∕8合計237(二)海巡署人員轉任海洋委員會之編制和情形:1、綜合規劃處、海域安全處、通電資訊處、法規會、秘書室等計155人:依員額隨業務移撥原則,由海巡署及所屬機關員額調整支應。2、海洋資源處、科技文教處及國際發展處等3個單位:編制員額計60人,由他機關人員調任為主。3、會本部22人:保留機關首長用人彈性及業務推動需要,遴補適格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