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1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民國104年6月25日華視董事會以臨時動議方式,通過資產活化方案,總值逾二百億元的華視園區,將斥資卅一億元變身成為影音主題飯店,試圖以每年三.八億元租金收入,為華視財務虧損止血。此一決議不僅引發華視員工和學界之憂心及反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嚴正關切與質詢下,文化部也多次表示將「審慎處理、嚴格把關」,但今日文化部書面報告對此案處理結果隻字未提,實令人費解。鑒於華視係國家和全民之資產,不能任由幾位董事以私人公司財產為由而逕自決定處理,且所謂資產活化案應以華視之專業和本業為主,並兼顧全民利益及華視健全發展。文化部雖無權干涉華視之經營,但仍應積極負起責任,建請於三個月內邀集相關政府部門、學者專家、公視及華視等代表,針對華視公共化成敗及未來如何突破困境進行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柯志恩 | ||
聯署提案 | 吳志揚; 黃國書; 吳思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