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16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日前勞動部發布解釋令勞動條2字第1050130327號放寬規定,若女性未親自哺乳,事先簽署切結書後,就可不受禁止夜間工作的限制。勞動基準法第49條規定禁止女性勞工於哺乳期間從事夜間工作,但該解釋令卻逕自開放女性經簽署無夜間親自照顧及餵哺嬰兒母乳或牛乳等之需求者,就不受母法限制,顯已違背勞動基準法規定。該解釋令看來是強化女性勞工本身的自主選擇權,但是此舉將造成產後需調養的身心更得不到應有的休息,造成更多社會階級健康不平等的現象。爰此,要求勞動部撤回該解釋令,落實照顧婦女權利。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淑芬 | ||
聯署提案 | 黃秀芳; 吳焜裕; 鍾孔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