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 | ||
日期 | 2016-03-15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臨時提案,有鑒於第一核能發電廠(核一)、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將於民國107年陸續除役,必須即將面對高階核廢料之處置問題;且目前貯存在蘭嶼貯存場之低階核廢料,臺灣電力公司原承諾於民國105年能全數遷出,然迄今尚未有所作為。為儘速啟動關於核廢料處置之審議討論及公民社會對話,爰依「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2016年3月12日遊行提出之訴求,建請本院邀請民進黨黨團推派三名委員、國民黨黨團推派二名委員、親民黨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各派一名委員,共同成立「跨黨派核廢料處理協商小組」,共商核廢料處理規範、公民社會討論、決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徐永明(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交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時代力量黨團 | ||
聯署提案 | 高潞.以用.巴魕剌; 徐永明; 黃國昌; 林昶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