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10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鑑於公共工程品質低落甚至施工延期時有所聞,現行政府採購法規定針對上述問題,仍未能有效進行防制,是以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期提出「停工終解約管控」、「推動開工要件」與「公共工程全面評分」等新制度來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由於上述制度缺乏法源依據,且並未具有相關強制規定及處罰條款,以致於無法用於拘束各行政機關,更難以達到淘汰不良廠商的目的,是以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半年內將上述制度納入政府採購法予以法制化並加入相對應的罰則,藉以落實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公共工程的督導與考核職責。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李鴻鈞; 葉宜津; 鄭運鵬; 簡東明; 趙正宇; 陳雪生; 陳歐珀 ; 劉櫂豪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