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為綜整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加速落實各部門節能減碳策略措施並實踐分年目標,藉由政策全面引導低碳經濟發展,並形塑節能減碳社會,行政院於98年12月23日成立「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98年12月30日成立「行政院新能源發展推動會」;103年5月20日名稱修正為「行政院綠能低碳推動會」。但臺灣減碳與氣候變遷調適工作,仍缺乏跨部會思考。如負責建築法規與都市計畫之內政部,未制定建築物節能標準,審查大型土地開發計畫並未針對其能源使用、碳中和進行評估。交通部不見整體綠色運輸政策,連最基本的電動車輛充電環境都無妥善建置。財政部並未積極推動馬總統8年前選舉政見能源稅。從簡單的個案來看,如沼氣與木質燃料兩個案例來說,木質燃料不只先進國家行之有年,連經濟發展程度不如臺灣的馬來西亞已經在規劃木質燃料發電廠取代燃煤;中國浙江省為了減少空氣污染,104年宣布淘汰2,219廠34,384台燃煤(油)鍋爐,經濟部能源局97年新聞稿即點出木質燃料之潛能,但是這8年並未積極推動相關工作。農業廢資材、畜牧業、廚餘作為沼氣發電,不只可以減少溫室效應為二氧化碳數十倍的甲烷,也可以減少河川中之污染,創造農林業產值,促進循環經濟,增加環境美適感與人民幸福感。在目前電價並未將污染成本內部化的狀況下,這些減碳、減污染、又可提供國家能源的政策,始終無法得到有規模的發展。目前該局僅規劃1年補助兩個縣市、1個縣市1廠,導致目前神農獎得主於媒體感嘆「沼氣發電停滯、黃金怎能變綠金?」臺灣並非缺乏政府資源,只是水污基金、空污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農村再生基金、造林獎勵金…等缺乏跨部會互相支援合作機制。爰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台灣電力公司及農業縣市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與相關產業、學術、環保團體,針對如何跨部會、公私部門協力合作,推動沼氣、木質替代燃料、廚餘與農業廢資材沼氣等循環經濟,進行研商,並於2個月內提出可行行動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