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09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7條有關獎勵或補助措施之子法訂定與實施現況,請各中央主管機關應加緊研擬子法訂定,以積極獎勵溫室氣體減量。我國在民國104年7月1日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室氣體減量實為全民皆應努力共同達成的目標。故有關本法獎勵措施的訂定,依據第27條:「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之機關、機構、事業、僱用人、學校、團體或個人,應予獎勵或補助。前項獎勵與補助之條件、原則及審查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惟目前依據該法所訂的獎勵子法,只見諸「一般廢棄物掩埋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獎勵辦法」。當前我國渴求環境保護與碳排放減量解決方法之際,相關子法的訂定,應加快腳步,使得機關、機構、事業、僱用人、學校、團體或個人在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同時,能受到鼓勵,帶動全民溫室氣體減量運動。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鍾孔炤 | ||
聯署提案 | 陳曼麗; 陳宜民 |